在强奸罪案中,即使是作为从犯并没有亲自实施直接的强奸行为,但是如果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发挥了类似于协助、创造有利条件等辅助性角色,那么他们仍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在审判结果的决策中,法院也通常会参照主犯的判决标准,对从犯进行从轻、减轻或免除刑责的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程度则需要根据多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量,例如从犯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等。一般而言,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较小,并且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那么他们所面临的刑期可能会相对较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强奸案中,从犯虽未直接施暴,但如协助或创造条件,亦须担刑责。法院量刑时,常参考主犯标准,视从犯作用大小、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案情综合考量。作用小且有法定从轻情节者,刑期或较短。
若该名从犯强奸罪面临的指控确凿无疑且符合特定法律条件,那么他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以及“缓刑”。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身为普通罪犯,亦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鉴于其所涉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通常情况下无法得到司法部门的批准授权。
同样地,从犯欣然获得“缓刑”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是对那些被法院判决拘役或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特权;
因此,从犯具备获得“缓刑”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强奸罪从犯公安局会主动取保吗
在众多刑事犯罪中,强奸罪无疑是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关于其共犯者,即从犯,公安机关是否应该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谨慎地评估。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该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犯罪行为恶劣程度的轻重,其再犯可能性的高低以及是否存在妨碍调查线索等情况。若该从犯在犯罪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认罪悔过态度良好,本身并无重大社会危害性,且不会对事例的侦破工作产生任何干扰,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会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倘若犯罪情节严重,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如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是可能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等等,公安机关往往不会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建议。总的来说,公安机关会依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权衡,以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强奸案中,从犯虽未直接施暴,但如协助或创造条件,亦须担刑责。法院量刑时,常参考主犯标准,视从犯作用大小、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案情综合考量。作用小且有法定从轻情节者,刑期或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