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从犯未参与强奸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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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奸案中,从犯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没有直接施暴,只要协助或创造了条件也不行。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以主犯为参考标准,根据从犯的作用大小、是否自首立功以及具体案情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从犯的作用较小,且有法定从轻情节,那么刑期可能会比较短。
强奸罪从犯未参与强奸怎么判

一、强奸罪从犯未参与强奸怎么判

在强奸罪案中,即使是作为从犯并没有亲自实施直接的强奸行为,但是如果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发挥了类似于协助、创造有利条件等辅助性角色,那么他们仍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在审判结果的决策中,法院也通常会参照主犯的判决标准,对从犯进行从轻、减轻或免除刑责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程度则需要根据多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量,例如从犯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等。一般而言,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较小,并且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那么他们所面临的刑期可能会相对较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强奸案中,从犯虽未直接施暴,但如协助或创造条件,亦须担刑责。法院量刑时,常参考主犯标准,视从犯作用大小、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案情综合考量。作用小且有法定从轻情节者,刑期或较短。

二、强奸罪从犯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缓刑

若该名从犯强奸罪面临的指控确凿无疑且符合特定法律条件,那么他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以及“缓刑”。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身为普通罪犯,亦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鉴于其所涉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通常情况下无法得到司法部门的批准授权。

同样地,从犯欣然获得“缓刑”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是对那些被法院判决拘役或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特权;

因此,从犯具备获得“缓刑”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强奸罪从犯公安局会主动取保吗

在众多刑事犯罪中,强奸罪无疑是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关于其共犯者,即从犯,公安机关是否应该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谨慎地评估。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该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犯罪行为恶劣程度的轻重,其再犯可能性的高低以及是否存在妨碍调查线索等情况。若该从犯在犯罪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认罪悔过态度良好,本身并无重大社会危害性,且不会对事例的侦破工作产生任何干扰,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会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倘若犯罪情节严重,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如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是可能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等等,公安机关往往不会主动提出取保候审的建议。总的来说,公安机关会依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权衡,以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强奸案中,从犯虽未直接施暴,但如协助或创造条件,亦须担刑责。法院量刑时,常参考主犯标准,视从犯作用大小、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案情综合考量。作用小且有法定从轻情节者,刑期或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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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为使被害妇女从心理上消除贞操意识,而先对妇女实行,然后逼其卖淫,是定强迫卖淫罪还是以强迫卖淫罪与罪实行数罪并罚 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看法。但由于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4项已把“后迫使卖淫的”明确规定为强迫卖淫的严重情节之一,故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即可。但是,如果被的妇女并未被迫卖淫,则应对行为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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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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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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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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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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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团伙实施非法拘禁罪时,对犯罪团伙的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
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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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从犯的种类有哪些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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