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他仍然存在着接收逮捕信件的可能性。此时,如果该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表现出某种违法行为比如试图自杀、逃脱拘捕、销毁或篡改证据,或者是案件状况产生了重大变化,以至于无法保证逮捕将不会影响到整个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那么他们便极有可能接到逮捕命令。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尽管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手段,但它并未预示案件的终止或者该当事人必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罪犯或被告仍可能收到逮捕信件。若其有违法行为如自杀、逃脱、销毁证据或案件重大变化影响调查、起诉、审判,则可能接到逮捕令。需注意,取保候审虽为法律强制手段,但不预示案件终止或当事人免刑责。
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与最终判决结果并无直接关联。
案件是否需要判刑惩罚并非由取保候审所决定,而需由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后进行裁决。
然而,即使当事人正处于取保候审之中,若经查证所涉罪行属实,那么他仍然面临着应受刑事处分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保证候审的期限自执行机关依法做出保证候审的决定之日开始计算。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法定条件后,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取保候审的起始日期及相关事项。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取保候审期间,罪犯或被告仍可能收到逮捕信件。若其有违法行为如自杀、逃脱、销毁证据或案件重大变化影响调查、起诉、审判,则可能接到逮捕令。需注意,取保候审虽为法律强制手段,但不预示案件终止或当事人免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