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大概多久时间
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为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这一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其实际操作的时长将会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定。概括来讲,若案件的性质单一且情节较轻,同时调查工作进程也相当顺畅,那么取保候审所需的时期有望较之其他情况有所缩短。然而,若遇到案件复杂繁琐,牵涉众多证据,抑或需开展深入的侦询工作,取保候审的适用期便很难避免地接近十二个月的上限。值得强调的是,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此项措施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依法准许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县城,倘若个人的住所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就此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依案情而定。案情简单、调查顺利,期限或短;复杂案件则可能接近上限。期间,当事人须守规定,不得擅自离境,变动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需及时报告执行机关。
二、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特定涉嫌罪行轻微且不需拘留逮捕,但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需要被告人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跑或者妨碍刑事侦查工作的开展,同时能够随时受到传唤并接受讯问的一种法律强制手段的正式表述。
在案件情形允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负责执行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解除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经审查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员确实无需再受到刑事追诉;其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羁押之后,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标准;再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始终保持着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且相关事例已历尽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要么已经圆满结束,要么已被撤回。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由当初决定实施该措施的司法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时还需将这一决定通知到负责执行的部门。当执行部门接收到决定书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执行,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发出相应的通知。总的来说,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程序的规定。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依案情而定。案情简单、调查顺利,期限或短;复杂案件则可能接近上限。期间,当事人须守规定,不得擅自离境,变动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需及时报告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