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顶刑期吗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并不视为折抵刑期。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作为刑事强制手段的一种,而非执行刑罚的具体途径。对于那些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他们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如果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任何形式的变更,也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同时,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并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额外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仅为刑事强制手段,非刑罚执行途径。取保候审者需遵守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需24小时内汇报,接到传唤应立即前往。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非额外惩罚。
二、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如何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若被检控方怀疑涉及新的违法行为并已经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下,负责监管的机构应暂时扣留已交纳的保证金,等待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后,再决定是否进行没收处理。
对于恶意重新触犯法律的案件当事人,应坚决没收保证金以示惩罚;
然而,如果仅属过失造成的违法行为或并非真正有罪的情况,则应当返还保证金给当事人。
此外,对于被保释出来的人士若违规操作,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求涉案人员写下悔过书,再度交纳保证金、请他人作为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制度直至最后起诉裁决公布为止。
如果这些人士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并且有关部门决定没收他们所交的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仍然可能决定对他们实行取保候审,此时之前被羁押的期限将会被视作连续计算,以便确保公正的司法程序得以继续履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有新案子能判缓刑吗
当事人在取保候审阶段牵涉新的事件,这往往会对他们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判决造成不利影响。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缓刑的执行是建立在综合考虑诸多因素的基础之上,如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罪犯是否真心忏悔以及其行为对于社会的潜在威胁等等。倘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又发生了新的罪行,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反映出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提高,故而提高了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因此,可能会使得法庭无法认定犯罪分子符合缓刑的必备前提——即:不再具有犯罪的威胁性。然而,最终能否让嫌疑人/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仍取决于新事件的分类及其严重性等相关因素。如果新案情节比较轻微,同时,犯罪者又展现出充分的悔悟之情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审判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那么,完全有可能绕过他们无法得到缓刑判决的困境。尽管如此,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在此类情形下获得缓刑判决仍然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
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仅为刑事强制手段,非刑罚执行途径。取保候审者需遵守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需24小时内汇报,接到传唤应立即前往。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非额外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