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抵顶刑期
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够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不具备抵扣刑期的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仅仅只有那些被依法判决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不同程度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其所承担的判决正式执行之前,因处于拘留、逮捕或监禁这些强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环境中的期间,方可将此期间折算为相对应的刑期予以扣除。而这里提及的“羁押”则特指那些在特定场所内对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强制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包含在上述范畴之内。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检察院是否可以不起诉
取保候审原则上并不能阻止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所谓“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提交起诉的案件及自身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时,若判定犯罪嫌疑人为法定免责情况,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且依法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抑或是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条件,便会做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司法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一定要找律师吗现在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强制措施时,的确并非必须寻求律师的顾问与协助。然而,律师在此过程中确实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律师的协助之下,其具备更为专业的事例信息把握能力,可以提出更加具有说服力的申请理由以及相关证据,从而提高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概率。此外,律师还能够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及指导。因此,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主要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实际情况。但是,律师的专业介入无疑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才能折抵刑期。羁押是指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拘留和逮捕,而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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