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及追诉时效届满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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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罚金;如果金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元;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元,或者被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也会根据法定最高刑期来计算:如果刑期在五年以下,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刑期在五至十年,追诉时效为十年;如果刑期在十年以上,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必要时,需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及追诉时效届满怎么算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及追诉时效届满怎么算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问题,主要依据案情的严重性来判断。通常情况下,若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涉及金额较大者,应当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需附加相应罚金;倘若涉及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至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尤为恶劣者,惩罚程度将更为严厉,需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关于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法定最高刑期。当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而当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依案情而定。金额大者处五年以下刑或拘役并罚金;巨大且有严重情节者处五至十年刑并罚金五万至五十万;特别巨大且情节恶劣者处十年以上刑或无期并罚金五万至五十万或没收财产。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期算:五年以下为五年,五至十年为十年,十年以上为十五年,无期或死刑为二十年。必要时报最高检核准。

二、信用卡诈骗罪服刑地是哪里,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服刑地点须在监狱中完成。

该条款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设定了明确的量刑标准和情况分级,对于任何数额较大、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侵犯信用卡金融秩序的行为,都将处予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

这些处罚包括但不仅限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对于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交纳相应罚金;

而对其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甚至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需另缴给相关部门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接受财产没收。

具体来看,信用卡诈骗犯罪包含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2.通过虚假身份证明来获取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

4.恶意透支行为,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且在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仍然未偿还的行为。

此种恶意透支行为违反了现行刑法法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盗窃信用卡并进行使用的情况,应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量刑判决。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判定依据为事件情节的严重程度。一般而言,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涉及金额数量较大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罚金额度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如果金额众多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认定标准,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情况而有所差异。若犯罪嫌疑人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给予适当幅度的减免。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依案情而定。金额大者处五年以下刑或拘役并罚金;巨大且有严重情节者处五至十年刑并罚金五万至五十万;特别巨大且情节恶劣者处十年以上刑或无期并罚金五万至五十万或没收财产。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期算:五年以下为五年,五至十年为十年,十年以上为十五年,无期或死刑为二十年。必要时报最高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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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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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所谓瑕疵;情节严重的,出卖人均负有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作者保修期届满后发现质量问题,承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方式是无条件按交付时的原貌和质量标准实施修复、更换:“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图纸施工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消灭。
第二。施工单位的主张能否成立,而非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
第四,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由此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的一定期限内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不得偷工减料,针对上述情况,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重作,是指施工单位对保修期内出现的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实施修复的期限:“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标的物存有瑕疵,及对产品的适应性,厂房消防排水管道大面积渗水导致厂房部分机器设备损坏,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而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方式包括修理(无偿)、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并不负有交付后的保修责任,买受人须适时履行通知义务,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形式主要有承担修理,即买受人对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形确实不知,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一般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针对房屋质量向建设单位作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即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的一定期间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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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并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为目的。合同欺诈的主观故意同时包含了两层意思,即故意地为不真实之表示行为和故意地使相对人因此而陷入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合同欺诈的成立,两层意思缺一不可。实践中,行为人已有以不真实情况而为表示的行为,且已引起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而为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却并不知道自己的表示行为是不真实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所表示之事项为不真实或夸大,但仅为引起对方的兴趣和注意,而并无使其陷入错误而为意思的目的,均不属于欺诈。
2、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行为人具有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客观表现。行为人既可表现为作为的方式,也可表现为本应作为而的方式。
3、相对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对合同内容及其它重要情况产生认识缺陷。而这种错误认识是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相对人的错误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对人因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与行为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错误的意思表示是以错误的认识为直接动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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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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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届满的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举证期限,是指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 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 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 《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准许。 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二细化逾期举证后果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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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届满怎么算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进行盈利性活动且数额较大,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算;二是若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追诉期限则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算。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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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诈骗罪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北京诈骗罪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诈骗数额五千以上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北京市高院《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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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届满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合同届满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了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是否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谁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往往是双方口头表示,而口头表示难以取证,易生争议。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可见,法规要求用人单位要提供有关要求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一旦终止劳动关系也需要书面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举出书面通知的证据。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必须送达到劳动者本人,使劳动者知晓用人单位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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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届满怎么算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进行盈利性活动且数额较大,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算;二是若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追诉期限则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算。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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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届满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举证期限,是指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 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 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 《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准许。 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二细化逾期举证后果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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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诈骗罪情节严重指什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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