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可不可以和解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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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贪污和盗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和解,但这两种行为都是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如果罪行较轻,被告真诚悔过,并积极赔偿和道歉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双方可以尝试和解。但司法机构仍保留根据案情决定是否从轻处罚以及减轻处罚程度的权利。
盗窃罪可不可以和解

一、盗窃罪可不可以和解

一般而言,在一些特定环境之下,贪污罪行或者盗窃罪行是有可能得到和解的。然而必须明确,不论是贪污还是偷盗行为,它们都属于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但倘若此类犯罪行为的性质较轻,而涉案被告又表现出诚实的后悔心态,再加上他们多方筹集资金去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深切地道歉以迎得受害人的原谅,从而赢得受害人主动提出和解的话,那么这两个当事方可进行和解尝试。然而请注意,哪怕已经成功实现了和解,司法机构仍然有权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形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从轻处罚以及相应的减轻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贪污与盗窃在特定环境下或可和解,但均为严重刑事违法。若罪行性质轻、被告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并道歉获受害人谅解,双方可尝试和解。但司法机构仍保留根据案情决定是否从轻处罚及减轻程度的权利。

二、盗窃罪可不可以自诉

1、当然可以,盗窃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当作公诉案件处理,但也存在被作为自诉案件处理的可能性。

必须满足盗窃涉及盗窃罪认证标准后方能被定义为公诉案件,此后由警方负责展开全面调查。

2、接下来便是实现起诉的条件,即犯罪事实清楚无误、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判定精准、法律程序完整无缺等几方面要素。

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涉案金额在一定范围内,又或者存在频繁盗窃、非法入室盗窃、携带危险物品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者,将面临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刑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而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更为严重情节的,则将受到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需缴纳罚金;

倘若涉案金额异常巨大或者存在非常严重情节的话,那便要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判决,并在此基础上缴纳罚金,或者被予以财产没收。

各个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设立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有权依照自身所在区域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额度,适当调整具体执行的罚额标准,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可不可以假释

涉及盗窃罪行并被判定刑期处罚的罪犯,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他们享有被假释的权利。这其中包括严格遵循监狱规则,接受全面的教育和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并且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等等。然而,对于那些曾多次犯罪的累犯,以及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无法获得假释。对于那些因盗窃罪而正在服刑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原先所被判决的刑罚并不属于上述禁止假释的范畴,而且在服刑期间表现出色,符合假释的其他法定要求,那么经过法定的程序,他们确实有可能获得假释。但是,最终能否得到假释,还需要考虑到他们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改造情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由相关的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决定。

贪污与盗窃在特定环境下或可和解,但均为严重刑事违法。若罪行性质轻、被告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并道歉获受害人谅解,双方可尝试和解。但司法机构仍保留根据案情决定是否从轻处罚及减轻程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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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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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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