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较大的起始标准定位于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却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所谓信用卡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无视信用卡管理法的规定,借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从而获取的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在对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较大的认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因素,例如但不仅限于诈骗的手法、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犯罪行为。认定此类案件时,需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社会危害等因素。
二、信用卡诈骗60万判刑多久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责,罚金金额在人民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出现情节重大的情形,则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须缴纳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
而情节尤为严重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财产充公。
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视为犯罪事实成立:
2.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获取、骗取并持有信用卡的行为;
3.恶意使用过期无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的行为;
4.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转账的行为;
5.未经授权地预借或透支,且经过银行多次催促仍旧不按时偿还全部欠款的行为,也即所谓的“恶意透支”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有信用卡的个人或单位已经明确表现出非法占有财产的意图,其通过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进行授信透支,而且在银行催收后仍未如期归还所拖欠的债务。
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有人恶意非法窃取他人的信用卡,然后再加以使用的话,也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罪判完不还钱怎么办
当银行卡欺诈罪行经判刑之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之际,可以考虑采取如下若干措施:首先,此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凭法院的法令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规,法院有权依法查询、冻结、划拨被告持有的所有存款,并有权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以及变卖等处理程序。其次,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拒不执行司法裁判罪,进而遭受更为严酷的法律惩罚。除此之外,在整个执行环节中,法院亦会对被告的各类消费行为实施限制措施,例如禁止其进行高档消费活动,以及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无疑将会对被告的职业生涯与日常生活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总而言之,用法治途径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犯罪行为。认定此类案件时,需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社会危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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