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省内活动可以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员和被告人,原则上准许其在本省范围内进行活动,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规定。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获得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区域。若在省内进行活动,只要未超越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且已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则视为合法行为。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被取保候审者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具体要求,例如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可在本省活动,但须严守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市县。省内活动不越界且获准即合法。强调必须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不得干扰证人、篡改证据等。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拟定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时,有权要求其提出监护人或提供保证金作为担保。
然而,担任候审保证人所需满足的资格条件需要同时涵盖四项要素:
首先,保证人需确保与案件毫无瓜葛,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行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其次,保证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障责任;
第三,保证人应当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其人身自由未曾遭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住地及收入来源,并且在被保证人所属的地点拥有长期居住的场所,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的
取保候审期间的计算起始点为实际执行该措施之日起算。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家属实施取保候审的变革。字面意义上说,这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保证人以证明当事人的品行或者缴纳担保金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决定机关在做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之后,应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到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手中,并要求他们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全部保证金。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即刻开始计算取保候审的期限。然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可在本省活动,但须严守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市县。省内活动不越界且获准即合法。强调必须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不得干扰证人、篡改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