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提交几次资料
对申请取保候审次数并未设定强制性限制,主要依循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及办案部门的具体要求而定。通常情况下,若首次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未能获批,则申请者可在收集到更多事实证据或者事态出现变动之后,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然而需着重强调的是,每次申请均应具备充分且合乎逻辑的理由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次数无硬性规定,依据案情及部门要求灵活处理。首次未获准后,申请人可基于新证据或案情变化再次申请。但每次申请均须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与依据,确保申请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二、取保候审期间会被收监
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犯产生了必须要撤销其取保候审的不合法行为时,起监督作用的执行机关就必须依法取消对该名犯罪嫌犯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将其重新逮捕入狱。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已经获得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发出强制命令,禁止他们前往特定场所,亦或是禁止与特定的人士进行会面或通信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怎么判刑
在进行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将会导致其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失效并且面临更严峻的刑事审判。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法院将深入评估全案中先前犯罪行为以及后续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首先,对于新的犯罪行为,法院将独立地进行定罪与量刑。至于之前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倘若其原本可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刑罚制裁,然而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触犯法律,那么其刑罚有可能因此加重。其次,法院还会深入考察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程度及人身危险性。如果犯罪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这无疑显示出他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意味着他对社会构成了更大的威胁,因此,法院通常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事例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对犯罪者产生的负面影响极为深远。
取保候审申请次数无硬性规定,依据案情及部门要求灵活处理。首次未获准后,申请人可基于新证据或案情变化再次申请。但每次申请均须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与依据,确保申请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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