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再度触犯法律,通常无法再次适用取保候审制度了。这主要源于其犯罪行为所显现出的极高社会风险倾向,已符合取保候审之规定的排除条件。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既服务于确保刑事诉讼进程得以顺畅推进,更要充分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来对社会可能产生的新危害。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无疑预示着该人可能无法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甚至可能对社会公共秩序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若个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常不再适用此制度,因其行为显露高社会风险,已触及排除条件。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诉讼,同时评估对社会的潜在威胁。再犯表明其难守规定,可能严重危害公共秩序与安全。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工作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允许当事人参与工作的,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离开自己所在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则需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及时前往配合调查;
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影响证人的作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算累犯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触犯法律这一行为并不视为累犯。所谓累犯,实则是指被依法判处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已经服完所判刑期或得到特赦后,若在五年内再度犯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然而,取保候审却并非刑罚执行的一种形式,而仅仅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已。在取保候审阶段再度犯罪则意味着涉嫌人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取保候审制度的要求行事,对于此类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附带的原罪,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独立的法律责任认定与量刑裁决,并依循刑法原则予以数罪并罚。这无疑会加大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经济上的惩罚力度。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处罚措施还需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个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常不再适用此制度,因其行为显露高社会风险,已触及排除条件。取保候审旨在保障诉讼,同时评估对社会的潜在威胁。再犯表明其难守规定,可能严重危害公共秩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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