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卖儿童的新型诈骗罪怎么判
虽然拐卖儿童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现象,然而,拐卖儿童与诈骗罪在法律上并非同一概念范畴。拐卖儿童乃是一种极端恶劣且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而关于拐卖儿童这种罪行的量刑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判处五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若存在拐卖儿童人数超过三人、以出卖为主要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威逼恐吓或局部麻醉方式控制儿童,甚至是采取贼窃婴幼儿等特殊情况之一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若情节极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死刑判决,并且被没收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为严重刑事犯罪,与诈骗不同。一般判五年至十年徒刑加罚金;情节恶劣如多人拐卖、暴力控制等,可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极严重者或判死刑并没收财产。
二、拐卖儿童的入刑标准
量刑标准明确规定:
行为人在主观上须具备明确而直接的出卖意图。
当行为人出于出卖的目的,直接实施任何一种拐骗、绑架、收买、贩卖、交接以及从中转运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时,即可视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不论最终是否成功出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犯罪目的是否实现)都不会改变该罪名的成立事实。
一旦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便触犯了刑法法规,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还可能需要缴纳罚金;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话,则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另加罚款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1)具备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身份;
(2)涉嫌参与拐卖多达三人以上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3)对被拐卖的妇女进行性侵犯;
(4)引诱、强制被拐卖的妇女进行卖淫或将被拐卖妇女卖与他人,以达到迫使其从事卖淫的目的;
(5)以出售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药物控制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三、拐卖儿童的案件法院怎么判
拐售儿童属于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例进入审判环节之时,法官会全方位地权衡诸多关键性因素做出合理判断。首先,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包括拐卖儿童的具体人数、受害者的年龄以及被拐卖之后所遭受的种种境遇等等。其次,关注罪犯的主观恶意程度,例如是否属于惯犯、是否存在认罪悔过的表现等等。在量刑方面,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事例,则可能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没收其全部财产。倘若罪犯对被拐卖儿童造成了重伤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那么其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与此同时,若罪犯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等,也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总而言之,判决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拐卖儿童为严重刑事犯罪,与诈骗不同。一般判五年至十年徒刑加罚金;情节恶劣如多人拐卖、暴力控制等,可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极严重者或判死刑并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