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到检察院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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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刑事拘留后,案件一般会经过公安侦查阶段,这个阶段的时长上限是37天。 如果要逮捕,公安机关得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侦查期限通常是2个月,但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最长能到3个月。 要是遇到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省级及以上检察院批准,最长还能再延长2个月。 侦查结束后,案件会被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到检察院起诉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到检察院起诉

在遭遇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的案件流程通常会历经公安部门的侦查阶段,并且只有在侦查工作圆满结束后,才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时长上限设定为37天。

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则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一旦检察院批准了逮捕请求,案件便会继续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而侦查期限的常规设定为2个月。

然而,对于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的侦查期限。

对于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团伙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如需延长侦查期限,必须得到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且最长可延长2个月。

当侦查工作圆满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刑事拘留后,案件通常经历公安侦查阶段,时长上限为37天。 若需逮捕,公安机关须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复杂案件可申请延长,最长可达3个月。 对于特殊重大复杂案件,需省级及以上检察院批准,最长可再延长2个月。 侦查结束后,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刑事拘留贩毒人员能拘留多少天?

关于贩卖毒品导致的刑事拘留期限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为37天(而提请批捕的最长时限则为30天;

批准逮捕后,相应的拘留期限为7天,期限届满若未获批准逮捕,涉案人员须被释放)。

在我国,贩卖毒品行为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贩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均必须担负起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之后先行实施刑事拘留,随后再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贩卖毒品怎么处罚

涉毒事件乃是极其严重的刑事罪行。在侦查过程中实施的刑事拘留仅属于强制性手段,而非最后的惩治结果。针对此类行为的定罪与量刑问题,主要依据涉案毒品种类以及毒品交易数量、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定。例如,贩卖鸦片超过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到50克以上乃至其他大量毒品交易,都将面临15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贩卖鸦片达到200至不足1000克间,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出10至不足50克,以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将会受到7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若贩卖鸦片未达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低于10克,或是其他少量毒品的交易,将被判处3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同时处以相应罚款;如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在刑事拘留后,案件通常经历公安侦查阶段,时长上限为37天。 若需逮捕,公安机关须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复杂案件可申请延长,最长可达3个月。 对于特殊重大复杂案件,需省级及以上检察院批准,最长可再延长2个月。 侦查结束后,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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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
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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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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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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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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