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归谁管理最新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主要由被采取该措施的个人所居住地所属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实施和监管。
此项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主要由被采取该措施的个人所居住地所属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实施和监管。 此项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
二、取保候审后有追诉期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案者而言,尽管他们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释放,这并不意味着其刑事追诉权已经终结。
此时,犯罪嫌疑人类似于已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的视野内,成为需要进行立案侦查的对象,因此不受法定追诉时限的制约。
也就不再存在持续追诉的时间规定问题。
所谓的“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侦查机关依法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向其发出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口头或书面承诺对于侦查活动绝不会采取任何回避或者干扰行为,且可以随时听从传唤到场配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取保候审后一年半没有结果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的最长合理期限为一年,然而实际中若超出一年半仍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原则。因此,您应当积极主动地与负责该案的执法机构进行联系,深入了解事例进展受阻的具体原因究竟为何。这可能涉及到证据搜集工作尚未达到预期的完整程度、或者由于案情复杂的因素而需要进一步展开深入的调查等等。倘若发现执法机构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违反规定或者拖延不决的行为,您有权向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控诉,请求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尽快给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与事例有关的所有证据以及相关资料,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支持。请务必牢记,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主要由被采取该措施的个人所居住地所属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实施和监管。 此项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