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又犯罪保证金会被没收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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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又违法,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 这么做是为了让嫌疑人遵守法律,要是违反了规定,就说明他们的社会风险比较高。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违反规定的嫌疑人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让他们好好反省,重新交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甚至会采取更严格的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这个制度就是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安全。
取保期间又犯罪保证金会被没收吗

一、取保期间又犯罪保证金会被没收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的情况下,通常会对先前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扣留或没收。

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旨在保证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能严格遵循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倘若有被采取该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再次犯罪,这无疑证明了他们未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反映出他们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两项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违法,通常会导致已交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没收。 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遵守法律,若违反则表明其社会风险高。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违反规定的嫌疑人可能面临保证金没收、深刻反省、重新交保、提供担保人或更严格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此制度强调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以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安全。

二、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如何办

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获得取保候审后再次被刑事拘留,若系因犯有新的罪行而遭逮捕,则取保候审权利很可能被取消,进而面临警方的逮捕行动。

反之,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遭受了刑事拘留,这便预示着最终判决结果可能是对其施加有期徒刑,并需依照法律要求,入狱服刑。

在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且期限制到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是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强制措施方面的变更。

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事项: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发给你提供居住的城市、县区;

其次,住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动时,务必在24小时内如实向执行机关报告;

再者,如被传唤,应尽快亲自至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蓄意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还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命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遵循以下一种或多种规定事项:

不得进入特定地点;

严守与特定人员的接触或通讯;

禁止参与特定行为;

妥善保管并上交给执行机关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明文件。

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意两条,即便已经缴纳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以轻重不同的情节为依据,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甚至面临更严重的处理——剥夺人身自由,即被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期间又醉驾107有影响吗

在被取保期间再度醉酒驾车并且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07毫克每百毫升,此种行径无疑严重触犯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由于醉酒驾车已经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在此,我需要向你具体解释以下几点:首先,取保候审的前提之一便是被取保者不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然而,醉酒后再次驾车的行为恰恰与这一原则相悖离;其次,由于此次事件必将对先前事例的处理结果产生负面效应,甚至有可能导致原有的取保候审取消,被迫变更为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最后,针对目前新发的醉酒驾车行为,法律将会以独立的刑事事例性质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因此,建议你立即终止此类危险行为,并积极配合司法机构展开相应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违法,通常会导致已交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没收。 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遵守法律,若违反则表明其社会风险高。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违反规定的嫌疑人可能面临保证金没收、深刻反省、重新交保、提供担保人或更严格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此制度强调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以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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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缓刑犯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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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可以”是选择性规范,即适用者可以选择从重,也可以不选择从重。“应当”从重则是命令性规范,法官没有灵活选择的余地。即凡是符合累犯条件而构成累犯的,审判人员就必须对犯罪人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否则就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的;另外,对累犯不得假释,这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因为缓刑和假释的适用,都要求以犯罪人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而累犯则属于屡教不改,具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人。对累犯适用缓刑和假释,不利于对累犯的教育、改造,起不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更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相关知识: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在构成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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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有两种意见。
1、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
2、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满,即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由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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