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公安机构或人民检察院在审理直接管辖之案件的侦办阶段,当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3个自然日,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予以延长1至4个自然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3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1至4个自然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侦办案件时,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期限一般3日,特殊可延1-4日,重大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可延至30日。 公安须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可延,重大案可延至30日。 检察院7日内决定批捕与否,不批则释放,可取保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久后批捕
通常情况下,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士会被警方依法予以14天的刑事拘留,这是从羁押人员送入看守所开始计算的。
在这14天之内,警方需要上报本地检察机关进行审批;
而在此期间,检察院有充足的时间(即7天)来对警方提供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和验证。
如果经过检察院严格的核实之后认定其存在被捕的法律依据,那么无疑将会被批捕并继续关押;
反之则可能面临释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替代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
另外,如果案件情节严重且需要延长拘留期限,那么刑事拘留期限可至37天。
在此期间,警方会再次向检察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实施逮捕措施。
同样地,如果经过7天的验证,仍不能够确定逮捕的法律依据,那么嫌疑人也将会被释放或者调整为其他适合的对人身自由的约束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什么时候能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给出明确定论。然而,理论上来说,犯罪嫌疑人员一经刑事拘留便可开始申请获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在事例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出现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至于能否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其关键因素在于是否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行为;身患重疾、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正值哺乳期内的妇女,同样也不能对现有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威胁;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事例仍旧未能顺利完成处理工作,亦需使用取保候审手段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司法机构。在进行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倘若决定机构否决了取保候审请求,亦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拒绝理由。
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侦办案件时,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期限一般3日,特殊可延1-4日,重大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可延至30日。 公安须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可延,重大案可延至30日。 检察院7日内决定批捕与否,不批则释放,可取保或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