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手续么
实行取保候审措施需遵循特定程序步骤。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性或暂时性的羁押解除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收到此类申请时,应在三日内做出决定;
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向申请人进行告知,并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需遵循程序,由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 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可申请变更。 收到申请后,司法机构三日内应做决定,并告知不同意的原因。
二、取保候审半年了是否能解除了
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施以刑事强制手段之一,即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不擅离所处地点、不故意扰乱侦查工作且能随时接受讯问。
如存在如下几种情况者,则应予以撤销该项措施:
(一)被告有可能实施新的违法行为;
(二)被告人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造成威胁;
(三)被告人有可能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通他人;
(四)被告人有可能对被害者、举报者、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
以及(五)被告人有可能意图自杀或逃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半年怀孕怎么办
孕妇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妊娠状况时,通常并未对该期的取保候审行为带来直接影响力。然而,司法部门在审理事例过程中,会充分顾及并处理此类特殊情况。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怀孕中的妇女在接受相关强制措施以及量刑时,理应享有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政策。在未来的事例进程中,司法机构或许会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减轻其处罚力度。此外,您还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必须随时听从传唤,不得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若因怀孕而导致行动受限,请务必及时向执行机构报告,并详细阐述相关情况。总而言之,尽管怀孕这一因素将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但事例的处理仍然会以事例本身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判断。
取保候审需遵循程序,由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 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可申请变更。 收到申请后,司法机构三日内应做决定,并告知不同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