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获得保释,即所谓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这需要满足若干特定条件,例如预计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至于能否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则取决于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后,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预计刑罚较轻、不致危害社会;或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危害社会。是否批准,由案件处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决定。
二、刑事拘留后释放要去派出所签字吗
关于此问题是否需要警方签字,乃是公安机关的内部运作程序,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这类事宜确实是需要经过警方签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当下的罪犯或者涉嫌严重罪行的嫌疑人,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皆可先行将其拘留:
(1)正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或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明确指出其为罪犯的;
(3)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
(5)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被判刑
刑事拘留系一种短期内实施的紧迫性强制手段,并非定罪量刑所必需的程序环节。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为14日;然而,对于四处逃窜、屡次犯案或者协同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最长可延伸至37天。然而,关于判刑时间的确定,却难以一概而论,这受到诸如事例纷繁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状况、诉讼程序推进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工作、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再到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整个过程往往需要数个月乃至更久的时间。在此期间,倘若证据确凿且事实清晰明确,则事例将依法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案情做出最终裁决。
刑事拘留后,当事人可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预计刑罚较轻、不致危害社会;或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危害社会。是否批准,由案件处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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