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上开设赌场所得的罪行以及相应的量刑问题,需要将诸多因素纳入考量之中。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为以赢取利益为主要目的,依赖互联网设施建立起赌博站点或是作为赌博站点的代理人,并且接受了任何人向其投放赌注,这便符合了开设赌场罪这一刑事罪名的定义。
在量刑标准上,对于那些实施开设赌场行为的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
举例来说,假如犯罪嫌疑人通过构建网络平台,吸引了大量的人群参与到赌博活动中来,并从其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而且他们的组织结构严密、参与赌博的人数众多、赌资数额庞大,那么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网上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或代理并接受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 量刑视情节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刑罚及罚金; 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如组织严密、人数众多、赌资巨大,则视为情节严重。
二、网上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
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网上组织赌博行为,包括创建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策划、搭建赌博网站并向他人提供以供组织赌博之用;
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人并接受投注;
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均被视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网上开设赌场算不算帮信罪
在线设立赌场和涉嫌帮信罪有着明显区别。设立赌场罪,其主体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有计划地创建网络赌博平台或作为赌博平台的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的行为。而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的定义是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为他们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还包括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行为。当涉及到网络赌场问题时,普通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设立赌场罪。然而,如果有人为设立赌场的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比如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服务,那这样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帮信罪。对于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评估。
开设网上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或代理并接受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 量刑视情节而定,一般处五年以下刑罚及罚金; 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如组织严密、人数众多、赌资巨大,则视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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