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二年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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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措施,针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它的目的是在不羁押的情况下,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随时应讯,避免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根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超过此期限的行为是非法的。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取保候审二年是否合法

一、取保候审二年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为期一年,而对其进行两年的取保候审是非法行为且无法接受的。

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在逮捕之后需对强制措施作出变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通过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应讯,从而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超过此期限的行为是非法的。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措施,针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通过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随时应讯,避免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 这一措施旨在不实施或暂时解除羁押状态,但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

二、取保候审二个以上保证人可不可以

在相关法律条例中,对于取保候审方面,明确允许提出者为其指派两位具有相应资格并符合法律要求的保证人。

该等保证人需具备如下各项所需条件:

首先,保证人与被担保的案件或当事人之间不应存在任何关联性;

其次,他们需要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以便能够严格履行自己在保障被告人权益的保证义务;

再者,他们应当具有不曾受到警方或司法机关剥夺政治权力、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的保障;

最后,他们还应确保自身具备稳定的居所以及可靠的收入来源

关于此种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五十五条规定。

在此条款之中,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设定了以下两项必备职责:

其一,监督被保证者严格遵循法规条例的明确规定;

其二,若察觉被保证者可能产生或已经实际实施违背法规条例的行为,必须立刻向有关执法机构进行汇报。

若保证人未能在得知此类情况后立即采取行动进行举报,那么他将面临罚款处罚,严重者甚至会因此触犯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二万元以下怎么判刑

取保候审与生效判决间并无必然的直接关联性。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程序,而并非判定刑事处罚的唯一依据或充分条件。在实际审判进程中,对一个事例的裁决需要全面考量其具体细节,这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被告人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及悔过表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若涉案金额在两万元人民币以内,首先需要明确具体的罪名类型。例如,盗窃罪诈骗罪等,这些不同的罪名对应着各自独立且不同的量刑标准。通常来讲,犯罪数额在一定范围内趋于小型化时,可能会在量刑判罚中体现出相对较为轻微的状况,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并由法院进行公正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同时附带适用缓期执行的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超过此期限的行为是非法的。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措施,针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通过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随时应讯,避免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 这一措施旨在不实施或暂时解除羁押状态,但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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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审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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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二审是否收监
取保候审后的二审是否收监,取决于案件情况。若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若发现一审判决有误,可能再审或改判。若确认无误,则需执行原判决,涉及监禁则须服刑。若维持取保候审,则不收监。最终是否收监,由二审判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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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一审开庭后二审什么时候开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从递交上诉状到二审立案一般一个月左右。具体开庭时间要看的排期,可以及时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并询问开庭时间。
1.二审的审理期限只能从立案之日算起,是三个月。不能以一审结束的时间计算。(1)上诉人提交上诉状后,一审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并将全部案卷材料移交二审(如果是直接向二审提交上诉状,二审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原审再在5日内走上述程序)。 (2)被上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原审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交上诉人。  (4)原审收到答辩状、上诉状后,5日内报送二审。  (5)二审立案后,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2)
第一百五十条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3)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于民事案件,二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受理上诉案件后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法定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3.会根据案情和审限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庭时间。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申请二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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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期间是否可取保候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二审期间是否可取保候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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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二审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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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期间被判刑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或者审判的; (7)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什么 刑诉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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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期间是否可取保候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二审期间是否可取保候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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