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如何认定共同故意伤害罪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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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罪是指通过虚构合同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共同故意伤害罪则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商议并实施的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两者在犯罪动机和手段上存在显著区别。如果在合同诈骗过程中存在共同伤害行为,需要分别评估,以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合同诈骗罪涉及财产权欺诈,而共同故意伤害罪则涉及人身伤害的合谋,这两种罪行需要独立定罪。
合同诈骗如何认定共同故意伤害罪

一、合同诈骗如何认定共同故意伤害罪

刑法学范畴内,合同诈骗罪与共同故意伤害罪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犯罪

前者是指行为人为谋求不法利益,利用订立或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事实干扰误导相关方使其作出错误决策,从而攫取对方法律上应归属自己的财产权益,而该等财产权益的价值达到法定刑数额标准的行为;

后者则是指两名或多名犯罪嫌疑人基于对同一目标的共同恶意实施人身伤害行为,以反对,抵抗,排斥,报复等为目的,故意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若在合同诈骗犯罪实施过程中伴随有同伙施行共同故意伤害行为,则需要就此进一步考量二者构成因素以确定相应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同诈骗罪涉及通过虚假合同获取他人财产,需达法定数额; 共同故意伤害罪指多人共谋伤害他人身体。 两者在动机、手段上迥异。 若合同诈骗中出现共同伤害行为,须分别评估,确定法律责任。 简言之,一关乎财产权欺诈,一涉及人身伤害合谋,需独立定罪。

二、合同诈骗如何立案

关于合同诈骗的治安报警立案的法律规定如下: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行政规章制度的严密约束,一旦公安部门经过严密的逐级审批程序,发现某人在缔结、执行合同的活动当中,蓄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虚设或歪曲事实真相等手法,造成合法的合同相对方遭受财产损失而达到个人私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并属本地区公安机构的权限范围内时,则应依法启动刑事案件侦查流程并进入立案阶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合同诈骗如何判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刑罚判定,主要依照犯罪者所实施的犯罪情节以及其涉案金额大小进行裁决。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签订、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以相应的罚金;若犯罪者的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到巨大或者具有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当犯罪者的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几个概念的具体标准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此外,犯罪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因素也会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合同诈骗罪涉及通过虚假合同获取他人财产,需达法定数额; 共同故意伤害罪指多人共谋伤害他人身体。 两者在动机、手段上迥异。 若合同诈骗中出现共同伤害行为,须分别评估,确定法律责任。 简言之,一关乎财产权欺诈,一涉及人身伤害合谋,需独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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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那么共犯也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务,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3、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罪的共犯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二)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作为与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行为,例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诈骗罪共犯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同时犯就不是共犯,共同故意的内容不同也不能算共犯。所以,共犯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小编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会给您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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