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病重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病重而无法承受该项民事责任时,原告、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族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决定机构提出变更强制性措施的请求。
决定机构应当在接获上述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策。
倘若病症严重并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取保候审无法够有效维护其生命和健康权益,经过仔细审查后,如发现条件合适,有可能在已经施行的强制措施基础上变更为监视居住等更为适当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病重而无法承受该项民事责任时,原告、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族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决定机构提出变更强制性措施的请求。决定机构应当在接获上述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策。倘若病症严重并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取保候审无法够有效维护其生命和健康权益,经过仔细审查后,如发现条件合适,有可能在已经施行的强制措施基础上变更为监视居住等更为适当的处理方式。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限规定为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在执行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对于那些已经被正式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会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随时能够接受传唤。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于取保候审。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需满足以下任一情形者方能适用: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产妇或者正处在哺乳期内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造成重大社会危害者;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到期后,若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须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当事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再度触犯新的法律法规时,其管辖权的归属通常遵循如下原则:首先,应由最初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然而,若由犯罪行为所在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更为恰当的话,则可将此职责赋予这些地方的相关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地这一概念涵盖了犯罪行为发生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方面。
针对一人犯有多起罪行、共同犯罪以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之间具有紧密联系等特殊情况,在分别管辖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由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承担相应的管辖责任。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事人再次犯罪可能会导致原有的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同时还需面临更加严格的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病重而无法承受该项民事责任时,原告、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族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决定机构提出变更强制性措施的请求。决定机构应当在接获上述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策。倘若病症严重并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取保候审无法够有效维护其生命和健康权益,经过仔细审查后,如发现条件合适,有可能在已经施行的强制措施基础上变更为监视居住等更为适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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