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够离开本省吗
在采取保释等待审理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通常不得离开所在地区的省份。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其被采取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此期间,若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原居住地的省份,则应向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待得到许可后方能离境。这样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同时也确保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制度,其适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首先,对已经立案侦查并符合相应情节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几种情况:
(1)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被处以独立使用的附加刑;
(2)罪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在进行取保候审处理时,必须综合判断这样做是否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3)如果应当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他们因为患上了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哺乳期,而无法自理生活的话,那么就应该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4)对一些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的犯罪证据还没有完全达到逮捕的标准,而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话,也需要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
(5)对于那些提交了逮捕申请之后,检察院因各种原因不同意批捕,并且需要进行复议或者复核的犯罪嫌疑人,也是需要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对象;
(6)最后,如果某项犯罪嫌疑人体现在案卷中,但由于案件侦查工作超出了法定的期限,仍然未能完成,那么为了保证后续的侦查工作不受阻碍,同样需要为该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没消息怎么办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的最长执行期限设定为一年。当取保候审到期后仍然没有任何消息传来时,可能会存在多种状况。其中一种可能性是,该事例尚处于调查阶段,尚未能得出确切的结论;另一种恰当的解释则可能涉及到有关部门在工作衔接或处理程序方面所面临的拖延现象。在此情况下,建议您能够主动与负责此事例的执法机构取得联系,去获取关于事例进展动态的最新信息。当然,若执法机构未能给予您合理的解答或是出现了违纪违规现象,您完全有权利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控诉。然而请务必牢记,虽然获得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事例已经得到彻底解决,您仍然需要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并且严格遵守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循的相关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原则上不得跨省。此措施确保司法程序顺畅,同时限制其自由。若需跨省,须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准。此举旨在维护司法秩序,确保嫌疑人/被告随时响应调查与审判,保障刑事诉讼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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