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要开庭几审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执行手段,其本身并不能被视为最终的法律惩处结果。在此之后,该案件将正式步入刑事诉讼程序,可能需要历经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等多个环节。
其中,一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基础且重要的审判阶段,主要负责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与裁决。若被告方对于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则有权依法提出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而二审则是对一审判决的进一步审查与监督。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发现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实存在错误,亦可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非最终法律惩处,仅为刑事诉讼之序曲。案件随后进入一审,全面审查裁决,为基础且关键。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至二审,进行复审监督。若已决案件确有错漏,再审程序将启动以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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