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案件没结束怎么处理
对于尚未完成取保候审程序的个案,其后续处置通常依据案情实际状况而定。若此案件的侦办进程尚悬而未决,公安部门将持续深入地搜集各类证据;反之,若已顺利完成侦查工作,则该案件将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将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应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1、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作用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遭到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便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再向其交付保证书,以此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应诉,同时也不对其实施长期的羁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
这样的强制措施则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从客观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在遭受羁押之后,最为需要关注及耗费大量资源的事项便无疑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取保候审了。
2、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得以被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的性质一定较为轻微,更不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就一定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相反,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案情轻微严重吗怎么处理的
取保候审政策并非仅证明案情轻微或严重的绝对判断。实际上,这是一种刑事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主要适用于因事例性质认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情况下,以及那些可能面临总计超过有期徒刑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威胁的特殊事例。在接受取保候审后,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等。尽管如此,事例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仍然会持续进行。在接下来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构将会根据全案的证据材料、犯罪情节等因素,全面评估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应的刑罚。如果最终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将依据法律法规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反之,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则有可能撤销该事例。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程序,耐心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
未结取保候审案件,后续处理依案情而定。侦查未决则公安续查证据;侦查完则移交检察。检察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公诉。期间,被取保人须严守规定,如不得擅离居地,变更信息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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