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审制度并非申告案结事了的代表,依旧存留被该案检举的可能性。候审仅为一项刑事执行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的顺畅进行,并非对案件的最后裁决或处置。若在候审期间,司法机构搜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及应受之以刑事惩罚,便将依法建议启动公诉机制。在此值得醒目的是,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诸如未经执行机关批示,禁止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县城;有关住处、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的任何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给执行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处理待决刑事诉讼案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可根据犯罪嫌疑人与被告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下列举了可被考虑予以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首先,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束或拘留、拘役等短期监禁,或是其可能需要附加适用刑法的独立条款进行制裁;其次,若被告人涉及到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和危害的增加;再者,被告人如患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正在孕育或哺乳自己的新生儿,同样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身体健康产生进一步影响;最后,即便被告人已被羁押超过法定期限,但由于相关案件尚未完成审理,仍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多久可以结束
在涉及取保候审的事例中,诉讼程序何时会告终结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从一般的情况来看,这主要取决于涉案案情的复杂性、相关证据搜集完善的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办案效率等多方面的因素。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例来说,可能只需要数月便能完成整个诉讼过程;然而,对于那些复杂的事例,可能需要耗时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阶段的工作时,通常不会超过七个月的期限;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需要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时间;至于法院审判阶段,通常需要两个月至三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上述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值得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关于事例的具体结束时间,我们应该以司法机构的最终裁决为准。
候审非案件终结,仍存被检可能。它系刑事程序保障,非最终裁决。若证据确凿,将依法建议公诉。候审中,嫌疑人须严守规定,如禁擅离居住地,变更信息须24小时内报执行机关,确保审判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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