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开设赌场类案件中的牟利数额达到13万元,这无疑已经构成了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通常而言,在此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将面临着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刑事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例如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犯罪规模的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在本案所述情形中,13万元的非法所得已经足以说明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其重大的负面影响。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案或者积极退还赃款等表现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裁决时亦会对此给予充分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有什么区别
在论述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之差异时,我们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相较于聚众赌博而言,开设赌场的规模通常更为庞大,参与其中的赌客人数也会随之增加。
其次,聚众赌博往往呈现出短暂且临时性的特征,而开设赌场则是长期存在并具备较高的稳定性。
再者,在聚众赌博中,赌具通常由组织者或召集者提供,而在开设赌场的情况下,赌具则通常由赌场自行提供。《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离职员工怎么判
涉及开设赌场罪时,对于已经离任的员工是否应受到司法裁决的问题,关键在于他们在这场罪行中所担负的角色,及参与程度、所起的作用及其所产生的非法收益等多方面因素。假设该名离任员工在过往职务生涯中曾积极投身于赌场的运营以及管理策划等活动之中,或者在此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那么即便他已经离开赌场,也很有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然而,如果这位离任员工在整个事件中仅仅是扮演次要角色,从事一些相对边缘化的工作,并且在事例被揭露之前就已经离职,同时能够主动向警方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从犯,从而获得相应的法律宽大处理,例如减轻或免除惩罚。至于最终的量刑结果,则需要根据全案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全面评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刑罚的具体范围。
开设赌场获利13万,情节严重,通常判五至十年徒刑并罚金。量刑综合考虑手段恶劣度、规模及社会危害。此案中,高额非法所得显恶劣影响。但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可获从轻处理,法院将综合考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