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了看守所是不是被刑事拘留了
被移送至看守所并不必然代表已经被刑事拘留。除此之外,看守所还可能收押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被关入看守所,这意味着极大可能性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然而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此暂时将其拘留在看守所以待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进了看守所取保是否容易
被正式拘留期间想要申请取保候审是否能被批准,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中所明确列举的取保候审条件。以下为可能导致申请成功的几种情况: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涉及的罪名属于受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于主刑适用的附加刑范畴;其次,若判刑可能在有期徒刑之上,但适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第三种情况是,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体状况较差,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的风险;最后,如果案件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审理,但仍未结束,此时也有可能会考虑实行取保候审。尽管此类决定权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但必须遵守相关法纪法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进了看守所取保候审了有没有案底影响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存在,其本身并非针对事例作出的最后判决,也没有确定接受此措施的当事人必然面临定罪处罚。然而,在此后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若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判定为无罪,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该事例便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但是,如果最终被法院裁决为有罪,即使是缓期执行,也会留下案底,这将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教育深造、参军入伍等诸多方面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已经结束或者当事人必定无罪。
移送看守所不等同于直接刑事拘留,其也涵盖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多数情况下,看守所羁押与刑事犯罪紧密相关,但也存在特例,如案件侦查初期,为便于后续调查处理而采取的临时拘留措施。因此,看守所的收押并非刑事责任的直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