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乃典型的刑事犯罪之一。其指的是在当前商业环境中,某些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员工,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应归属单位所有的资金挪为己有,或是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已经超出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是挪用金额巨大,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此类行为对所在单位的财产权益以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因此,我国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
挪用资金罪,旨在对公司职员、企业员工及其他同等级人士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所在单位之内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向外贷款于他人,且所涉金额达到某种特定的限度,时间跨度超过满3个月尚未归还,亦或是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具体数额足以支持进行商业活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者的行为依法制裁。该罪名主要针对的社会现象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私自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用途或非法交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仍未返还,且所涉及金额大于人民币3万元但不超过5万元的,其行径将以拘役罪论处;当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时,则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理,如果罪犯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并由此获得盈利,那么他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即拘役,而如果犯罪金额超过了5万元,将会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随着立法金额的不断增长,其刑期也会随之延长。
此外,针对那些通过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的罪犯,根据相关司法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如果他们的犯罪金额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他们将会被判拘役,然而,当他们的犯罪权力达到2万元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犯罪分子每增加犯罪金额3500元,刑期就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在另一方面,如果罪犯擅自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0万元或者其犯罪所得超过了人民币3万元但是未能返还,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他们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如果每增加挪用资金金额8500元或未返还的部分增长4500元的话,刑期将会随之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成都标准是怎样定的
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蓉城——四川省成都市,针对挪用公款一类的犯罪行为,其定罪标准严格遵循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一般性规定。挪用公款罪,即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责上所享有的便利之便,擅自挪动并占用本单位资金以供自己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如果资金的挪用金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偿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或是虽然并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用于营利性活动的金额已经高达五万元人民币的;又或者是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悉数调拨走的行为,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均属于公安司法机关应予受理,予以严肃追查和刑事处罚的范畴。值得强调的是,涉案人员的具体量刑与定罪,将会依据挪用公款的实际金额、用途、偿还状况、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与评估。
挪用资金罪系刑事重罪,指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巨大且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严重侵害单位财产及经营秩序。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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