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需结合诸多复杂且重要的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评估。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该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极为严重,或者存在如逃逸等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很可能将会面临逮捕的局面。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流露自首意愿、积极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以期获得对方的谅解,或者其所犯之罪行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有限,亦有可能不会被采取逮捕措施。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逮捕的决定并非任意为之,而是由检察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量和决策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有什么
针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准则,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可实施如下裁量:首先,若当事人因其行为已构成该犯罪,然而并无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当肇事司机发生肇事后逃离现场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便应当承受更为严格的法定刑罚,即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若由于肇事后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等特别重大的损失情形出现的话,等待肇事方的将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严惩。《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是公安起诉吗
在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当中,道路交通肇事事件的起诉环节,并非由公安机关直接担任。这是因为,这类事件往往首先要经过公安部门的立案侦查阶段,待侦查工作完毕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就将转交给人民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方面将会对事件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据以及犯罪事实等关键要素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的决策。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检察院发现事件的证据存在不足或者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他们也有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总的来说,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事件的侦查工作,而检察院则负责审查起诉,至于最后的定罪量刑,则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决。
交通肇事是否逮捕,需综合考虑伤亡、损失、逃逸等恶劣情节。严重情况或遭逮捕,但自首、赔偿获谅、情节轻微者可能免捕。逮捕决策非随意,由检察机关依事实、证据及法律严格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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