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期会追逃吗
针对被取保候审者是否会面临追逃之嫌一事,这主要取决于其本人在取保候审阶段的具体表现以及案件的整体进展状况。若该名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譬如未经许可擅离所居住之市或县,或是在接受庭前传唤之际未能准时到场等情形,均极有可能引发失去取保候审资格并面临追逃风险。
同时,倘若在此期间发觉该人涉嫌其他新型犯罪事宜,亦或是犯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阻挠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进程的违法行为,则同样存在被追逃之虑。
然而,总的来说,只要被取保候审者能恪守各项规定,全力配合案件的调查、指控与审判工作,通常情况下是不太可能遭受追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特定涉嫌罪行轻微且不需拘留逮捕,但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需要被告人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跑或者妨碍刑事侦查工作的开展,同时能够随时受到传唤并接受讯问的一种法律强制手段的正式表述。
在案件情形允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负责执行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时候又犯案怎样处理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再次触犯法律者,此种行为颇为恶劣。首先,其所申请获得的取保候审权利将会被立即终止,犯罪嫌疑人身安全将受到严密监管并重新被羁押于看守所之中;其次,对于新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势必会与之前的旧案一并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在量刑方面,此举无疑将作为从重量刑情节而加以考量。之所以如此,恰恰在于取保候审的设定基础便是犯罪嫌疑人并未对社会构成进一步的威胁,然而再次触犯法律则意味着此类人员实属具有相当大的社会潜在风险。因此,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整个事例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当事人对此事的认错悔过态度等因素,从而依法作出公正、公平、合理且符合国家法律精神的判决结果。
被取保候审者是否面临追逃,取决于其表现与案件进展。违规如擅离居地、拒传不到庭,或涉新罪、伪造证据、阻挠证人,均可能丧失取保资格并遭追逃。但只要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审判,通常不会面临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