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被监视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制度的过程中,被保释者确实可能会承受被实时监控的风险。实际上,在审查取保候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机关将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案情的具体进展以及被保释人的行为表现等等,以此决定是否需要对其实施监控的举措。例如,若被保释人展现出违反特定法规或是有毁损证据,甚至企图潜逃等不利举动;又或是该案件的性质严重且纷繁复杂,那么司法机关很有可能倾向于对其进行严密的监控。而这种监控的形式可能包括要求被保释人定期汇报个人行踪,限制其活动范围,甚至采用电子设备进行全天候的监测等若干种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能撤销吗
取保候审,乃指侦查、检察及审判等机构,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对已经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接受正式拘禁之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依法要求这些被追诉者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要出具书面保证承诺,确保随时能够应传唤前往。
若被认定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需要适度变更原有措施,则可依据相关法规撤销原本实施的取保候审;
而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也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处理
若在取保候审阶段再度触犯刑法之境地相当严重者。首先,对于已经缴纳保证金之人,警方有权没收部分乃至全额保证金,且需视情况而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作出令人满意的自我反思和悔悟,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觅担保人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乃至将其置于监控之下或者执行逮捕措施。其次,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警方有权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同时,根据具体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警方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例如将其逮捕。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者,其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被取消,并将依法追究其新罪以及旧罪的法律责任,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取保候审中,被保释者或面临实时监控风险。司法机关根据案情、被保释人行为等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监控。若其违规、毁证、潜逃或案情复杂,将可能被严密监控,形式含定期汇报、活动限制及电子全天候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