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子女赡养费用的一方当事人,其行为通常并不能导致刑事责任承担,然而却可能会遭受来自法律的强制措施。但如若当事人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逃避支付义务且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倘若经过法院的公正裁决或者调解达成了支付抚养费用的共识,而一方当事人却拒绝履行该项判决或调解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例如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呢
夫妻选择离婚的时候,对于尚不足两周岁大的子女,我们通常采取让母亲全权负责孩子养育的原则。
那么,对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子女来说,如何决定他们的抚养权归属呢?这个问题就要看父母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共识了,如果商量不了的话,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帮助。
在这个过程中,无异议判价值取向是优先考虑让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关于这方面,我将详细介绍如下:
一、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虽然我们坚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形,父亲仍然有权申请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1)母亲身患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症,使得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会带来健康风险;
(2)母亲尽管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却未能尽到充分的抚养义务,而这种状况恰巧被父亲所获悉;
(3)除此之外,如果确实存在其他一些因素,例如母亲的经济实力及生活环境相较之下无法较好地抚养孩子,亦或是母亲品德不端不利于孩子长远发展,又或者因为触犯法律导致失去抚养孩子的机会等等。
二、若孩子年满两周岁以上,作为父母,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孩子应该跟随着父亲生活还是育母之化。
为此,我们建议在父母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存在分歧时,法院应当积极进行调解工作。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在监护人自愿、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儿童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协商确定:
父母可以商谈决定将孩子交由父亲或母亲亲自抚育,抑或在父母双方均有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的前提下,实施子女轮流抚养制。
对于上述各种抚养方式,法院均可予以认可。
若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则需在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其对子女健康成长的影响后,公正合理地做出裁决。
三、当孩子达到8周岁以上,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尚未达成共识,我们这并不意味着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任意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除非在特定情况下——父母基于同等的抚养条件同时争夺抚养权利,且法律会优先考虑法院才会开始考虑听取并慎重考虑孩子的主观个人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孩子怎么判4岁半抚养权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全面考量多重因素。就四岁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以下列举了可能对抚养权裁决产生影响的关键要素:1. 孩子的个人意愿:尽管年龄尚幼,但法院仍有可能尊重并考虑到他们的主观愿望。2. 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这将直接关系到孩子能否享有优质的生活与教育资源。3.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涵盖居住环境、文化素养等方面。4. 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以及所处环境:稳定的生活环境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5. 父母双方的品德修养与道德观念:以此来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和谐的家庭氛围中茁壮成长。法院将会依据上述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未来发展的公正判决。
离婚后未履行子女赡养费协议者,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面临法律强制措施。故意逃避且情节严重者,或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经法院裁决或调解达成支付共识后,拒不履行者,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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