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2024年鉴定成本区间)

最新修订 | 2024-09-30
浏览10w+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亲子鉴定已经成为了解决家庭纷争、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手段。在十堰市,有很多医院提供亲子鉴定服务,那么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一览表是怎样的呢?为大家详细介绍。
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2024年鉴定成本区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亲子鉴定已经成为了解决家庭纷争、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手段。在十堰市,有很多医院提供亲子鉴定服务,那么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一览表是怎样的呢?为大家详细介绍。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对疑似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生物学关系进行鉴定的过程。亲子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认孩子的生物学父母,为家庭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在十堰市,有很多医院提供亲子鉴定服务,其中比较知名的有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等。这些医院的亲子鉴定费用一般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具体价格需要根据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来确定。

1. 十堰市人民医院:该医院的亲子鉴定费用一般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具体价格需要根据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来确定。该医院还提供加急服务,费用在正常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

2. 十堰市中心医院:该医院的亲子鉴定费用一般在2500元至4500元之间,具体价格需要根据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来确定。该医院还提供加急服务,费用在正常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

3.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该医院的亲子鉴定费用一般在2000元至3500元之间,具体价格需要根据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来确定。该医院还提供加急服务,费用在正常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价格可能会因医院、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选择医院进行亲子鉴定时,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医生或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除了十堰市的医院外,十堰市还有一些专业的DNA检测机构也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这些机构的价格相对较高,一般在3000元至6000元之间,但检测结果更加准确、权威。因此,如果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较高要求,可以选择这些专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十堰市的亲子鉴定费用大致在2000元至6000元之间,具体价格需要根据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来确定。在选择医院或DNA检测机构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无论选择哪家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都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生物信息安全,避免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本文1.4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2024年鉴定成本区间)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3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十堰什么地方做职业病鉴定?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史和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资料,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通过审核,则获得《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然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十堰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要交哪些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到400元交给工伤科的,有发票可以报销。到医院检查的费用另算,如果还没有报医疗费的话,可以加进去报销掉。《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如何区分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司法亲子鉴定: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2、个人亲子鉴定:如果您的报告不是派任何用处,只是自己知道是不是亲生,那就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可以自己提供样本,也可以到鉴定中心采样,个人亲子鉴定完全保护客户隐私,可以匿名,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亲子鉴定的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果仅供自己参考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特殊需要,经充分协商,我们可以派专业的鉴定人员为您出庭作证,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后者常用于不便公开采样,对结果肯定或否定不很敏感等客户司法鉴定必须由专业人员采样,个人鉴定则可以自行采样,匿名寄送两者的收费标准也不相同大多数司法鉴定可以要求数量可观的精神赔偿,而个人鉴定则不行
第二、亲子鉴定怎么做
1、委托: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个人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要求被鉴定人至少为成年父亲和儿子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具有知情权,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身份证明: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的原件我们将在采样现场查验身份证件
3、缴费采样:按相关规定缴费;所有被鉴定人都必须亲自到现场由我们的专业人员进行取样
4、鉴定: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书后,开始实验室鉴定
5、结果反馈:鉴定报告只发给委托者本人签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十堰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如果十堰的司机忽视了交警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就肯定会因此而遭殃,不仅是面临更大的酒后开车事故的风险而且即使没有出事故也会直接被交警处罚,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十堰的司机还是对相关的处罚规定不熟悉。下面一起来看看2018十堰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如何区分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包括了很多内容,笔迹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伤残鉴定等等。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
二、相关知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怎么区别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包括了很多内容,笔迹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伤残鉴定等等。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
相关知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怎么区别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包括了很多内容,笔迹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伤残鉴定等等。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
相关知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湖北十堰袭警罪怎么判?
湖北十堰袭警罪一般情况下是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来进行处罚的。这实际上就是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77条所作出的规定,通过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就需要进行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包括了很多内容,笔迹鉴定,工程质量鉴定、伤残鉴定等等。法医鉴定只是对人身损害的程度,运用医学的知识,做出的伤情或者残疾程度的鉴定。
相关知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九级伤残姜堰区赔偿标准2016
[律师回复] 具体是属于工伤还是车祸或是其它情形的伤残呢,不同情形,不同的赔偿标准。这里为你提供的是九级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供参考: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省标准,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伤残是10级就×10%,9级×20%,每升一级乘的百分比增加10%)8,后期治疗费9,精神损失费附带p/律图网链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十堰醉驾后果包括什么?
在十堰不管醉酒驾驶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司机判处拘役、罚金。交警部门处罚醉驾的司机时,需要约束司机的行为,直到其酒醒,吊销司机的驾驶证,司机在5年之内不能考驾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等。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学文献也是鉴定的依据。 2、鉴定程序不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人民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医疗司法鉴定分为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复核鉴定。 3、鉴定结论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主要内容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和医疗事故等级,需要护理的,还有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成四个级别: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等级主要有一直四级,每一个级别又有详细划分。 4、社会评价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都在事故所在地设区的市医学会完成,鉴定专家都是所在市的医疗行业的专业医生,难免和患者就诊医院属于同一个医院。同一个医院的医生为本医院医疗行为进行鉴定,难免有失公正。因此鉴定结论多倾向于医疗机构。另外,医学会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也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同出一门,仍然没有摆脱以前父亲给儿子鉴定的局面,社会认可度不高。 造成医疗过错的原因 1、法制观念落后于社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面对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部分医务人员却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同时医院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医院除了收费水平提高外,医疗服务意识远没有跟上时代步伐,特别在用法律手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与社会大环境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医院一方往往处境被动。 2、部分制度被人为废止 医院早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事故差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检诊制度、会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但部分医院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些制度,特别是病历书写制度。而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病人及家属有权复制部分病历资料,如果医生未依据病历书写要求及时、认真书写病历,一旦患者或家属发现病历记录与事实不符,很容易引起不满而产生纠纷。 3、管理体制松懈 在医疗实践工作中,有些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放松对病人的管理,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患者办了住院手续后,如管理不严,在医院内发生了非医疗问题,患者家属有可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些医务人员碍与情面,允许病人请假外出,本来是好意,但发生问题后,就可能成为引发纠纷的理由。 (2)允许患儿陪护人员离开病区或医院,当患儿由医务人员代管时,不慎出了问题,如开水灼伤、摔倒、跌伤、高处坠落等,院方则需承担失职责任。 (3)精神病或行为异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不慎出了问题,也容易发生纠纷。 (4)精神抑郁者在住院期间自杀,如果事先没有防范措施,也可以成为引发纠纷的原因。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2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亲子鉴定 > 十堰医院亲子鉴定多少钱(2024年鉴定成本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