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倘若起诉请求离婚而对方固执己见,那么审理案件的法庭将依据双方所提交的诸多证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一般而言,若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对方存在诸如重婚、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情况,法庭便会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初次提出离婚诉求时可能无法脱离婚姻关系,但在并无新情况、新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原告可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此时法庭通常会倾向于做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会调解吗
民事诉讼中,法院在收到申请并审理后,若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明确且事实清晰,则可能在取得当事人双方同意之后,决定启动调解程序。
具体而言,在开庭之前或之中进行调解乃是常见之举。
若有需要,法院亦可采用简捷灵活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及相关证人出席开庭。
倘若当事人无法亲自出席,通过特别授权的方式,其代理律师亦可参与调解过程。
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代理律师签署确认。
然而,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亲自出席调解过程,那么除本人无法表达意愿之外,还必须提交书面意见以示立场。
在此类案件中,法院进行调解工作时,也有权力邀请有关机构及个人予以协助配合。《民事诉讼方》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如果起诉离婚要多少起诉费
起诉离婚所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事例审理费以及各种其他诉讼支出。事例审理费的具体金额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是由原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先行缴纳。在涉及离婚事例的过程中,财产分割问题往往会对审理费的总金额产生重要影响;倘若并未出现财产纠纷,那么审理费的金额便相对稳定。但若牵扯到财产分割事宜,则需要按照所涉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至于其他诉讼支出,例如公告费、鉴定费等等,则需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确定。关于具体的起诉费用标准,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法院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信息。
若起诉离婚遭拒,法庭将综合证据与实情判断。证明感情破裂如重婚、家暴、嗜赌等恶行且不改,法庭多判离。证据不足初诉或难离,无新情由半年后可再诉,此时法庭常倾向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