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另一方未能依照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款项偿还义务执行,您有权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
首先,您需确保具备以下几项必备材料:离婚协议书、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拖欠款项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转账记录、对话记录等)以及您自身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接下来,您需要将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后,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提交正式的起诉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请务必详细阐述离婚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对方违反这些条款的事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离婚协议书拟定之时须预留出三份原件。其中男女双方每人各自持有一份,而民政部门亦需留存一份作为备案记录。
若夫妻二人共同选择自愿离婚,则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需由本人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此前提下,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自愿离婚之意愿,及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共识之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截止日期起的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期限过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倘若双方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抚养费用约定多少合法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置,我们必须要高度尊重和谨慎对待,而且赡养费用的具体额度也应当根据多重复杂因素来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与评估。这其中主要包括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还得考虑到当地现实生活中的物价水平等等。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孩子的抚养费用大约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的比例来支付;如果是承担着两个或者更多孩子抚养责任的父母,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当地提高,但是也不能超出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那种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关于抚养费用的金额则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与之类似的同行业平均收入,以此为基础按照上述比例来加以确定。除此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子女上学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特殊开支。总的来说,我们在设定抚养费用的时候,应该始终把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确保他们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并且接受到必要的教育。然而,最后的抚养费用金额仍然需要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并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若对方未履行离婚协议还款义务,您可向司法机关起诉。需备离婚协议、欠款证据(如转账、对话记录)及身份证明。整理材料后,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详细阐述协议条款及对方违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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