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诈活动往往涉及到触犯刑法的诈骗罪行。所谓诈骗罪,意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从公共或私人机构处获取数额较大的财务。在网络空间这个特殊环境下,不法分子充分利用其虚拟性与便利性进行诈骗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此类罪行。网络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网络购物诈骗、网络借贷诈骗以及网络交友诈骗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互联网电信等领域涉及到的网络欺诈案件,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三千元人民币即视为需要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规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二〇一六年公布并施行。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权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确定的权力范围之内,与相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同商讨并决定各个地方应当执行的具体金额标准,然后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备查。
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兴的犯罪形式,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会被归纳为诈骗罪的一个特殊情节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网络诈骗涉案金额30以上怎么判
网络诈骗涉及的资金额度高达人民币30万元以上即视为“数额巨大”。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相关明文规定,对于实施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且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刑罚。然而,关于具体的审判结果,必须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犯的真诚悔罪意图及是否具备立功表现等诸多种复杂因素。在实际司法审判事例中,法官会依据每宗案件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对上述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网络欺诈常涉诈骗犯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网络环境下,不法分子利用其虚拟便捷特性行骗,亦属诈骗罪范畴。诈骗形式多样,涵盖网购、借贷、交友等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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