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追回
在夫妻共有财产遭受不正当处理或者侵犯的时候,首要步骤便是搜集各类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财产转移轨迹的详细记录、相关交易凭证等等。若涉及到第三方恶意侵犯,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以请求其归还不当占有的财产。另一方面,倘若发现配偶单方面擅自处置了大量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另一方则可以依据夫妻双方相互忠诚和尊重的原则,以法律文书形式主张此类处分行为无效化。在此基础上,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述,申请对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进行彻底分割,并全力追回因不当处理而导致失去的部分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人买卖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夫妻共有财产的交易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单方面行使买卖行为。
若一方在未获另一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将属于夫妇共有的房地产私自出让给他人,如购买者是善意购买、付出了公道的价格且已经成功完成了房地产的登记手续,那么当另一方试图收回该房产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会予以支持。
然而,如果此种行为导致另一方经济上受到了亏损,在夫妇婚姻关系终结之际,另一方向法庭提出索要补偿费用要求的案件,将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和认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追讨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讨操作,首要任务就是确认这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一步骤将依赖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用以证实的证据等线索进行推断。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笔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或者共同参与了生产运营等等事宜。若是决定着手追讨的话,可以首先尝试与债务人的配偶进行沟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还款的方式方法以及具体的还款期限,同时做好相应的协商记录以备参考。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便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然而在发起诉讼之前,务必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借款合同或者转账凭证,并且将能够证明债务用途的相关材料也一并整理齐全。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来对负债的性质以及应当由何方承担责任做出最终的裁决。一旦胜诉之后,倘若债务人仍然未能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其中可能涉及到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财产等措施。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规范,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有财产受侵时,首集证据如转移记录、交易凭证。遇第三方恶意侵占,可法律追责求返还。配偶擅处共财,可依忠诚原则,法律文书宣告无效。并可诉诸司法,申请财产分割,全力挽回损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