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诉讼阶段中,若被判处实刑,大多数情况下将会在判决生效之后立刻执行拘留措施。
然而,实际执行的时长将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而呈现出个体差异性。在实践中,通常在判决书生效之后,原作出判决的法院将责成相关执法机构负责实施拘留手续并送达给当事人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哪里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按照规定交付至由公安机关指定并设定的专属银行账户之中。
2、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过程中,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将其直接存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内。
3、政府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框架,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具有足够的约束力,使其不得有任何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实施期限为十二个月。在这段时间内,若经司法机关认定被取保候审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应立即解除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随着事例侦查工作的完成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若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不再需要继续对该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将依法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此外,若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缓刑等刑罚,那么在判决生效之后,取保候审措施也将随之终止。然而,若判决结果为实刑且需收监执行,则在收监之时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自然终止。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措施何时终止,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审理进程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
取保候审期间,若判实刑,判决生效后多即执行拘留,但具体执行时间因案情及法律程序而异。实践中,判决生效后,判决法院会指令执法机构办理拘留手续,并通知当事人。执行过程体现个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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