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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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判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时,应综合考虑侵权的性质、时长、影响范围、后果、主观恶意以及商标的知名度和价值。对于蓄意严重侵权的行为,法院除了依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者许可费倍数进行赔偿外,还会加重赔偿,以示惩戒。
商标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包括哪些

一、商标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包括哪些

在判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金时,通常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如侵权行为的本质特性、其持续时间长度、覆盖范围大小及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此外,还需衡量侵权方在实施该行为过程中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受侵害的注册商标本身所具有的知名度及市场价值等多重因素。若侵权方蓄意侵犯他人商标权益且情节严重者,法院将在依据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不当利益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范,商标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向社会公众销售侵害已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者;

其次,擅自伪造或非法制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的商标标识并进行销售者;

再有,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明示同意而私自替换或更改其注册商标,随后将这些经过修改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上供消费者购买以获取不义利益者等等,以上皆属违法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权侵权赔偿标准数额怎么算

关于商标权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原则性规则与计算手段:首要考虑的是,以权利人在侵权行为中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依据来确定应支付的赔偿金。

然而,实际损失状况的评估可能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侵权者在该侵权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数据来计算赔偿金额。

倘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准确计量,那么最终的赔偿决定将由司法机关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情节,作出在五百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裁决。

另外,在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司法机关还会充分考虑到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造成的影响,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商标使用许可费用的高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期限、范围等,以及维权行动所需的合理成本等诸多因素。

值得强调的是,实际操作中,商标权侵权赔偿额的精确计算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必须紧密结合每个具体事例涉及的详细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与判断。

判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时,综合考虑侵权性质、时长、影响范围、后果、主观恶意及商标知名度、价值。对蓄意严重侵权者,法院除依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许可费倍数外,将加重赔偿,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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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具体可表现为商标权利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的减少,因制止侵权而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标信誉度降低、遭到消费者投诉等。

三,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一系列行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为人伪造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实施者均有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共同商标侵权。

四,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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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一、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一)商标侵权是什么所谓商标侵权,也就是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有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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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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