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什么时候结束
取保候审的整个流程通常会在十二个月之内告一段落。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再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强制追责时,司法机构应立即解除该项措施。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中保证人协助逃匿承担什么责任
在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内,倘若保证人协助被担保对象潜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为罚款处罚。
但若确保人背离道德约束,构成了犯罪行为,法律当责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保证人之主要职责包括对被担保对象的依法遵规情况进行积极地监督;
一旦发现被担保对象可能存在或已经实施了任何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举动,保证人应立即采取行动,尽快向负责执行相关任务的机构报告实情。《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及适用范围,其主要涵盖了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立案判决附加刑罚等行政处罚措施者。此类事例通常所涉及到的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相对较小;其次,对于那些可能面临长期监禁,例如被判以有期徒刑乃至更重刑罚的人员,在经过严格审核并确认其确实不适宜继续羁押而采取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可以进行申请;最后,对于那些因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经过全面评估并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前提下,亦可提出相应申请。值得强调的是,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最终将由负责处理该事例的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取保候审流程一般不超过12个月,届满或无需继续强制追责时,司法机构须即时解除。期间,被取保人需严守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市或县城,确保全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