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欠债者偿还借款,那么首先需要经过法庭初步审查,确认此案具备受理的法律要件。一旦该项条件得到满足,法庭将会开始通知借款方即被告关于其被诉的事宜。紧接着,法院将开展调解工作以尝试解决纠纷,但如若调解未果,则会安排开庭审理。在此过程中,法庭将按照参战各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事实依据作出最终判断,判定被告是否有义务归还所借资金。倘若被告在诉讼中败北,法庭将依法判决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借款。
然而,若被告拒绝履行法庭判决,您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例如通过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债务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欠债不还起诉要多少钱
首先,对于价值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物品,依法收取金额为50元人民币的财产税;
其次,若物品价值在1万到10万之间,则按照2.5个百分点即0.02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税款;
再次,若是价值在10万到20万之间的物品,其应缴税额将按照2个百分点即0.02的比例计算;
接下来是价值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物品,此类物品的应缴税额将根据1.5个百分点即0.015的比例进行计算;
50万至100万之间的物品,应缴税额将依据1个百分点即0.01的比例计算;
最后,价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但在2000万元以内的物品,其应缴税额将按照0.6个百分点计算;
2000万元以上的物品,应缴税额将由0.5个百分点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三、欠债不还起诉没有钱还怎么办
在您向债务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尚未结清的债务时,倘若被告未能如期支付款项且确实存在财物短缺的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首要步骤是进行深度调查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这其中可能包括调查债务人在各大银行的存款账户、名下的不动产(例如房产和土地)以及所拥有的机动车辆等各种资产。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如果在现阶段的调查中没有发现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债务的偿付需求,法院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且在未来的时间里定期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将未能按时履行债务责任的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从而对其个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债权人,您需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应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相关程序。总而言之,尽管当前阶段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但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我们仍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未来可能的债务偿还创造有利条件。
起诉追债需经法院初审,确认受理后通知被告。法院先调解,不成则开庭。依据证据和事实,判决被告还款责任。败诉方须按期偿还,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查封财产,确保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