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抚养费用的额度往往是依据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所具备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进行确定的。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要承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更改的。
具体而言,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可采取下面两种途径实现:
1.在离婚之后,父母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和达成约定,从而改变原有的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2.当离婚后确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则另外一方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1)照顾未成年子女的那一方因为患上了重大疾病或者因为身体残障导致无能力继续抚养自己的子女;
(2)照看未成年子女的那一方未能尽到应尽的养育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儿童的行为,或是他们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产生了负面影响;
(3)当那名已经年满八岁的未成年人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同时具有足够的抚养幼儿的能力;
(4)只要有其他一些正当、合理的原因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那么便可以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法律
在离婚诉讼中,尤其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界定问题,必须尊崇并严格执行“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若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况,则需另行考虑。
而对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法院将全面评估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水平以及是否存在不良习惯等因素。
若某一方已经实施了永久性节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生育,或者子女长期跟随该方共同生活,且变更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那么这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将会相对较大。
然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总而言之,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以维护子女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依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稳定收入家庭,抚养费约为月收入的20%-30%,多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考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按相似比例计算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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