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怎么算的
在离婚之后,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支付比例,通常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衡量与评估:如果涉事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便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的比例来确定;
然而,若他需承担两个或更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一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来说,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其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此外,抚养费应以定期方式支付,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否变更
离婚之后,若要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其次,在离婚之后,若是直接承担照顾子女责任的那一方出现了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另一方就有权向法律提出申请,以变更其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是身体伤残而无法再继续照看子女;
其次,和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未尽到应有职责或者有虐待的行为,使子女身心受到伤害;
再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迁居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所必需的能力;
最后,当出现其他合理的变更原因之际,也可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支付规定的国家标准。
而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些关键要素综合考量,得出最终的抚养费金额。
财产收入稳定者,每月应负担的抚养费用缴纳比率一般为其总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家庭,其缴纳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的数额则需要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与之相类似的产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所述的比例进行核算。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抚养费的具体数目还需充分顾及子女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状况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如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裁决。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视收入而定:稳定收入者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多子女可上调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考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依比例确定。抚养费应定期支付,特殊情况可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