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用的计算标准,此乃根据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而定。若父母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如果父母需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则他们的支付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来说,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涵盖基本生活费用、必要的医疗开支及教育费用诸项。
而在实际情况中,抚养费用是具备可调节性的。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若存在特定稳定收入的情形下,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未承担抚养义务一方当事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整体比例予以支付。
倘若涉及多名子女抚养问题,这一比例亦将适度调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样判
在关于子女监护权诉讼的审判中,法院通常会基于多个层面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和判断,这些维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遵循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未成年子女的福祉为核心考量因素,对他们的生活、教育、健康等各方面需求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其次是关注稳定的生活环境,这其中既包括了孩子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会对任何可能导致生活环境发生变化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再者,法院还会对父母的抚养能力进行全面评估,这其中涵盖了父母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道德品质等多重因素;此外,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他们的个人意愿同样会被纳入到考虑范围之内;最后,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子女监护权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并认可这种协商结果。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依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标准确定。通常,父母应支付月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者,参照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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