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本地匿名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一览(附2024鉴定中心)

最新修订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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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亲子鉴定的选择千差万别,但的[具体机构名称]始终以卓越的品质赢得信赖。它坐落于贵阳市云岩区振华科技大厦20楼,交通便利,环境宜人。这里的鉴定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能够为您的亲子关系提供最精准的判断。
贵阳本地匿名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一览(附2024鉴定中心)

贵阳亲子鉴定的选择千差万别,但的[具体机构名称]始终以卓越的品质赢得信赖。它坐落于贵阳市云岩区振华科技大厦20楼,交通便利,环境宜人。这里的鉴定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能够为您的亲子关系提供最精准的判断。  

1、贵阳国权基因亲子鉴定咨询机构  

贵阳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地址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振华科技大厦20楼  

服务范围:贵阳市区(贵阳市云岩区、观山湖区、白云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等)以及贵州其他市县(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黔西南、黔东南等)。  

业务范围:DNA鉴定服务咨询预约,包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等DNA鉴定。  

中心简介:贵阳国权基因是一家专注于生物领域基因检测咨询服务的机构,依托第三方实验室制定高通量、高效率、高准确度、高度保密的鉴定方案,面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DNA鉴定相关咨询服务。坚持“优质服务”“科学专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是值得信赖的机构。  

第三方独立实验室介绍:贵阳国权基因拥有高标准医学检验实验室,运行专业的7S质量管理,严控质量关,配备了多套尖端实验设备,包括AB公司3500XL遗传分析仪、9700金座PCR扩增仪,使用国际先进的illumina高通量测序仪。超精确检测系统PP21+PPY23.准确度高达99.9999%超高精确试剂盒等,保证实验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2、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3、贵阳黔苏博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法医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振华科技大厦20楼  

4、贵阳兴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B单元  

5、贵阳市煤矿勘测设计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七星关区洪山路17号  

6、贵州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联.通大道联.通大厦四楼  

7.贵阳崇尚司法鉴定所  

地址:贵阳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庙脚村院子组331号  

8.贵阳市众聚司法鉴定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七星关区麻园路  

9.贵州中检联司法鉴定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七星关区开行路  

10.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  

声明:上述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单网络,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及的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贵阳亲子鉴定怎么做?  

1、鉴定预约:最好提前1-2个工作日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在进行鉴定之前,应首先明确亲子鉴定的目的。亲子鉴定分为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预约鉴定。  

2、采集检测样本:根据被鉴定人的实际情况,在正确的指导下俬下采集样本,或向机构采集样本DNA检测样本;司法亲子鉴定不支持私人收集,必须由机构收集。  

3、支付鉴定费:支持网上支持、线下付费,微信、支付宝、对于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正规机构不会乱收费。  

4、样本检测试验:无论严格按照流程步骤进行哪种亲子鉴定,无论采用哪种亲子鉴定,都采用相同的流程设备。  

5、出具鉴定结果:一般3-7天即可出具鉴定结果,结果时间也与样本有关。  

贵阳亲子鉴定费用最新费用  

1、贵阳个人亲子鉴定费用:1600元-20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个人亲子鉴定也叫隐私亲子鉴定。隐私鉴定报告的结果被用来了解亲子关系的真相,解决家庭矛盾,不使用法律。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鉴定过程高度保密  

2、贵阳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元-30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用作司法诉讼或亲子关系认证,可作为儿童登记的凭证。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样拍照、指纹等信息。  

3、贵阳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3800元-43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无创亲子鉴定只需收集孕妇(15毫升)静脉血,使用新一代DNA母体外周血浆中游离的测序技术DN段(包括胎儿游离DNA)生物信息分析测序结果。  

城市和亲子鉴定机构之间的价格会有所不同,但价格波动不大。以上价格细节将为您提供参考数据。  

手续:类似隐私亲子鉴定,只需提供孕妇(胎儿)和男方的检测样本。孕妇需提供10ML静脉血样本,男方则可提供头发、指甲、牙刷、烟头、血痕、血液等常规检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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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通过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匿名举报。具体做法是:进入纪委监察部网站,进入“我要举报”栏,找到你所在的省或直辖市,认真阅读“举报须知”再点“我接受”,选择“匿名“栏,按所列的举报表格填写相关举报信息。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不能捕风捉影,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举报事项内容清楚翔实,还要提供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纪委监察部网站优先受理实名举报。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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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条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只要提供以上信息,税务机关就会受理。但是如果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现有的证据:如果是盖有公司单方面公章的合同,这个基本上没有效力(但是如果与销售数据对应形成证据链另当别论);资金来往账号,还有销售数据,这两样应该对稽查部门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有帮助。证据这种东西,多多益善。提供的资料越多越详尽,那么税务机关将的举报暂存待查的概率就越小,查处打击偷逃税行为也更快得以实现。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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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匿名诽谤,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遭遇网络匿名诽谤怎么办 第一,你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你名誉权为由,到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你报案后警方有义务进行处理,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但索赔的话你还得到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如果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诽谤罪。你可以先到警方报案、如果警方不处理,你再到,如果也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也就是你直接打刑事官司,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是报案了可能会部门不涉入调查,说是构不成刑事犯罪。认为情节轻微,公安无明确对象不会立案,网站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不提供发帖人个人信息。 保存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马上到,要求公开赔礼道欠。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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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通过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匿名举报。具体做法是:进入纪委监察部网站,进入“我要举报”栏,找到你所在的省或直辖市,认真阅读“举报须知”再点“我接受”,选择“匿名“栏,按所列的举报表格填写相关举报信息。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不能捕风捉影,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举报事项内容清楚翔实,还要提供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纪委监察部网站优先受理实名举报。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如何匿名举报企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通过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匿名举报。具体做法是:进入纪委监察部网站,进入“我要举报”栏,找到你所在的省或直辖市,认真阅读“举报须知”再点“我接受”,选择“匿名“栏,按所列的举报表格填写相关举报信息。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不能捕风捉影,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举报事项内容清楚翔实,还要提供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纪委监察部网站优先受理实名举报。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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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侵犯名誉权是否合理?
书写匿名信侵犯名誉权不合理。侵犯名誉权需要认准信件内容具有宣扬他人隐私、捏造事实、诽谤事实,主观性强并造成一定的侵害结果才算侵犯名誉权的。在接到匿名信时应该及时核查内容是否真实,再进行自我维权。匿名信的内容的有一定的参考性,但不是全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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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通过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匿名举报。具体做法是:进入纪委监察部网站,进入“我要举报”栏,找到你所在的省或直辖市,认真阅读“举报须知”再点“我接受”,选择“匿名“栏,按所列的举报表格填写相关举报信息。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不能捕风捉影,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举报事项内容清楚翔实,还要提供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纪委监察部网站优先受理实名举报。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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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匿名举报信
一、名称。有的只写举报信三字即可;有的可在被举报对象前边加上介词结构,如:关于对某某挪用公款的举报。二、受理机关。应单独列一行,顶格书写。三、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应该将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逐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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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匿名信举报被举报人,我的信息被匿名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二)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应当配备保密设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场所。 (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四)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五)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六)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十条 举报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严格管理举报网站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更换。 利用检察专线网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 通过网络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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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匿名诽谤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遭遇网络匿名诽谤怎么办 第一,你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你名誉权为由,到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你报案后警方有义务进行处理,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但索赔的话你还得到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如果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诽谤罪。你可以先到警方报案、如果警方不处理,你再到,如果也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也就是你直接打刑事官司,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是报案了可能会部门不涉入调查,说是构不成刑事犯罪。认为情节轻微,公安无明确对象不会立案,网站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不提供发帖人个人信息。 保存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马上到,要求公开赔礼道欠。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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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匿名诽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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