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若因感情出现裂痕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需注意的是,分居并非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途径或必要条件,若在这两年内未能实现感情的修复,即便时限尚未达到要求,同样具备其他有力证据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名存实亡的话,亦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至于离婚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其决定性因素在于申请人能否提供缜密且真实的证据来充分证明他们之间的婚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多久自动解除婚姻
无论夫妻之间分居时间持续多长,其婚姻关系也无法自动解除或终止。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这一概念。若夫妻中的一方向意离婚,则可选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亦或是直接诉诸于法律,寻求人民法院以诉讼途径来最终裁决离婚问题。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若有意提出离婚请求,均有权通过相关的机构如调解委员会展开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首先采用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纷争,若夫妻情感真的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果,才能批准离婚。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属于调解无果而应予以批准离婚的特殊情况:(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存在稳定的同居事实;(二)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存在对家庭成员的虐待或者遗弃现象;(三)有长期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且不能改正;(四)在感情本就不和睦的情况下,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五)存在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情感破裂的重大因素。
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员时,若另一方此时发起离婚诉讼,应予准许离婚。此外,倘若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裁定拒绝离婚后,若双方在经过一段新的分居生活之后,其中的某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请求,同样应获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分居多久婚姻解除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夫妻分居并非自动产生解除婚约的效果。实际上,唯一能让婚姻走向终结的方式只有以下两种:其一为协议离婚,即当事人之间若能达成共识,便可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依法完成离婚登记之手续;其二则为诉讼离婚。值得一提的是,虽有因“情感不合”而分居满两年的规定,然而法院在裁决离婚事件过程中,若是经过详尽的劝解仍无法化解纷争,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必须明确指出,分居的原因确实应当是“情感不合”,同时还需要向法庭出示绝对确凿的证据以资证明分居这一事实及其具体时间。例如提供租赁房屋的契约或寻求他人见证等。总而言之,仅仅依靠长期分居来期望解脱纷繁复杂的婚姻生活并不足以实现这一目的,真正要摆脱这段关系还需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方可如愿以偿。
现行法律允许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提出离婚诉讼。但分居非唯一条件,若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婚姻已名存实亡,即便未满两年,也可申请离婚。关键在于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