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誉权争议案件的立案要求,通常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须存在诸如侮辱、诽谤等严重侵犯他人体誉权的行为;
其次,此类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对受害者造成了社会评价下降的负面影响;
最后,作为原告方的受害者应能提供初步的证据来证明侵害行为的确切存在性。举例而言,这其中可能包括清晰可见的书面侮辱言论或者广而告之的诽谤传闻等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必须还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所制定的各项起诉规定。例如,原告须为与此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团体,被告也同样需要明确,且具备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所有内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需由适宜的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名誉权纠纷是涉及民事还是涉及刑事
名誉权纠纷乃属民事范畴之内。
此项权益系指公民个人或法人实体在社会生活中获取的社会评价,换言之即其自身的名誉,受到相关法律保护而不被侵犯的权利。
作为公民的基本民事权益,由其引发的争议亦可归类为民事诉讼之一。
然若存在恶意诋毁他人声誉、损及他人名誉的严重情节,则可能触犯刑法,使得此类行为有可能涉及诽谤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名誉权纠纷一般怎么判的
关于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纠纷的裁决标准主要是依据侵害行为是否真实存在及其带来的实质性不良后果而定。在判定侵权行为是否构成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人为实施了诸如恶意侮辱、无端诋毁等卑劣行径,以损害他人名誉;其次,此类侵害行为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即所针对的对象为特定的受害者个体;再次,此种行为已经被第三方知晓并公开传播;最后,受害人的名誉确实受到了实际性的损害。在确定赔偿金额方面,法院将全面考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传播范围之广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程度等多重因素。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对受害人的侵害行为、消除其负面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地位、向受害人致以诚挚的歉意。若受害人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的精神创伤,法院也会依法判决侵权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总而言之,法院在裁决此类事例时,会严格依据具体案情的事实与证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正原则进行裁决。
名誉权争议立案需满足:一是行为人严重侵犯他人名誉,如侮辱、诽谤;二是行为造成受害者社会评价降低;三原告提供初步证据。同时,符合《民诉法》规定,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诉讼请求明确,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