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出离婚要赔钱给男方吗
一般而言,当女性作为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并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钱给对方。在进行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的切割以及赔偿事宜的判定,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同时也需考虑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状况。若女方在此过程中并无过失,如未曾出现诸如重婚、与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之类的问题,那么她通常无需对男方进行赔偿。然而,假设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采取了藏匿、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编造虚假欠款来意图占有另一方财富这样的举动,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时便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完全不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受离婚诉讼发起者的影响,而是主要考察家长们各自的抚养能力和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关照程度。
在具体判定时,我们将根据女孩的年龄做出判断。
若女孩年满两岁及以上,那么哪位家长具备更优越的抚养环境,就会优先考虑让他们获得抚养权。
不过,家长们也可自行商议,确定女儿的抚养事宜,而对于此种自愿协商的结果,法院将会当女孩尚未满两岁时,父母中的女性通常会被优先指定为监护人。
但是,若女方身上存在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交到男性家长手中:
(1)如有慢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严重的身体不适,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2)若存在抚养能力而未尽到义务,同时父亲又向法院请求子女陪伴其左右;
(3)或因为其他特定原因,确实无法让女儿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之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女方取得抚养权的成功率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仲裁庭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会全面衡量以下几点: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健康状况如何;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是否具有抚养及教育子女的能力及条件;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本人的意愿;同时还要考察双方的品德与日常行为举止等各方面内容。当女方能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身拥有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和能力时,如稳定的收入来源、舒适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以及良好的教育资源等,那么她赢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便会相应提高。另外,孩子的个人意愿同样可能成为决定性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每种情况都需进行具体分析,男方亦有可能提出有力的理由和证据来争取抚养权。若您正面临离婚及子女抚养权争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得到更为详尽而具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意见。
女性在离婚诉讼中,若无过错如重婚、同居、家暴等,通常无需支付男方金钱。财产分割考虑双方过错及夫妻共有财产状况。若一方藏匿、转移、出售、破坏财产或编造虚假欠款,可减少或不予分配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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