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属于什么罪案
寻衅滋事被视为一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该罪名主要指的是无端挑衅,肆意地对他人进行暴力殴打、骚扰,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甚至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毫无缘由地对他人实施暴力,情节极其恶劣者,便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规定,旨在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与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属于涉黑么
寻衅滋事并非涉及黑帮活动,寻衅滋事通常是蓄意挑动事端,对他人生成骚扰的行为,甚至有时会对企业财产实施恶意损毁,这种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而涉黑的概念则更侧重于与黑帮、黑社会组织之间的关联性,这是由于黑帮分子及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习惯以身着黑色服装作为其身份象征,故而被称为“涉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属于什么罪案
关于寻衅滋事这一性质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范畴之内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的规定,如存在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中的任一种,并对社会公共秩序构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和干扰,其处罚措施将包括但不限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的刑罚:首先,是指肆意地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其次,是指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再者,是指强行索取、占有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者;最后,是指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嚣和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者。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寻衅滋事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寻衅滋事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指无端挑衅、暴力殴打、骚扰他人,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或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秩序。如公共场所无故暴力,情节恶劣者,可触犯此罪。我国刑法规定此类犯罪,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稳定与正常运行。